冒名顶替的婚姻有效吗 2021-03-31
孪生姐姐为姐姐登记结婚,冒名顶替的婚姻有效吗?有效婚姻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无效婚姻有哪些类型?下面给你详细介绍一下。
单方起诉离婚的条件 2018-08-23
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单方满足什么条件才能起诉离婚?一、身份条件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且婚姻不是无效婚姻。2、只有具有婚姻关系的夫或妻可以提离婚诉讼,其他任何第三
想离婚怎么办手续 2018-08-16
离婚有多种情况,分别怎么办手续?一、普通登记离婚夫妻双方携带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
离婚如何分配财产 2018-08-01
离婚过程中,如何从全局把握财产分割?一、明确财产性质离婚时,财产可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所有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和财产性利益,夫妻享有
婚前保健工作规范 2017-09-14
结婚前做婚前医学检查可以及早发现男女双方的健康隐患,还有利于优生优育,确保婚后生活的和谐美满。为向公民提供优质保健服务,提高生活质量和出生人口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以下简称《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婚前保健工作规范。
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 2017-09-14
家庭暴力是一个社会问题,对其认识需要多学科的专门知识。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家庭暴力案件的过程中,如果不能正确认识和对待家庭暴力,可能对人民法院高质、高效处理此类案件产生消极影响,不利于人民法院分配公平和正义。因此,本指南借鉴其他国家法官办理涉及家庭暴力案件的指南的做法,首先介绍家庭暴力基本知识,作为正确理解和执行本《指南》所有内容必不可少的重要基础。
双胞胎妹妹替姐姐登记结婚婚姻有效吗? 2017-08-07
双胞胎妹妹替姐姐登记结婚,冒名顶替的的婚姻是否有效?有效的婚姻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无效的婚姻又有哪些类型?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结婚登记瑕疵不影响婚姻效力 2017-08-07
领取结婚证时本人未到场,双方婚姻是否合法?如一方要求离婚,法院是否应该认定该婚姻无效?日前,南通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纠纷,认定双方虽未到场领取结婚证,但双方事实上已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结婚登记瑕疵不影响婚姻登记效力。
包办婚姻违法吗? 2017-08-07
婚姻自由,是我国公民享有的一项重要的权利,随着社会的开放,这项权利被大家熟知和践行。但在一些地方包办婚姻的情况仍然存在。
老婆欠钱丈夫要跟着一起还债吗 2017-08-07
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梁某燕向别人借了27.5万元,并签订《借款合同书》。然而,借款期到了,梁某燕却以种种理由不还钱。随即,梁某燕及其丈夫被告上法庭,受害人请求判令梁某燕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并认为梁某燕的丈夫刘某也应该承担共同偿还责任。
只办婚宴不领证,丈夫意外离世,妻子无法得到赔偿 2017-08-07
刚刚办完婚宴还没领证就要分手,儿戏般的“婚姻”引发了一场经济纠纷。近日,重庆双凤派出所接到报警,一对准新人因分手闹经济赔偿,在辖区一餐馆发生纠纷。适合终在民警的协调下,双方平息怒火,决定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办了婚礼没领证,房子出售问题! 2017-08-07
王大爷今年已经92岁高龄,老伴也已86岁,二人结婚70年了,算是白金婚,家里的全家福和户口本都可以证明他们是夫妻关系,就是没有结婚证,如今卖房也是卡在了这个结婚证上。
倒插门后孩子到底跟谁姓? 2017-08-07
走进婚姻登记处,有的夫妻已经很平静,想必已经闹腾了很长时间。也有少数夫妻,是一时冲动,走进登记处的时候还在气头上。沾化区的王伟(化名)和张梅(化名)就属于后一种情况,走进沾化区婚姻登记处,把证件往桌子上一摔,同时气愤地甩出两个字:离婚。
丈夫去世,不明欠款以夫妻之名共同承担! 2017-08-07
刘先生是一名生意人,为避免妻子徐女士受累,刘先生从不让其参与生意。今年6月,刘先生遭遇车祸身亡后,一名自称叫张自珍的人找上门来,说刘先生生前欠其多笔借款并立有字据,要求徐女士清偿。徐女士看过字据之后,尽管确认系刘先生字迹,但以该款“非自己所欠、也不知道欠款事由、更未参与生意”为由拒绝。虽然徐女士所言属实,但法院经审理仍然判决其承担还款责任。
结婚购房的注意事项 2017-08-07
2007年,许某购房,并与恋人陈某登记为共有人。2010年前后二人分手。2011年初许某准备将该房出卖购置其他房产,但房产证上却有陈某的名字,辗转联系上陈某后陈某却以自己是房屋所有人为由要求分得售房款的一半,否则就不同意许某卖房子。2012年许某以其独自出资购房并一直偿还按揭款为由,诉请确认该房屋归其全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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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诚驭法律咨询团队“10年专注婚姻纠纷案件”资深律师团
南京诚驭法律咨询团队成立于2009年,系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合伙律师事务所,现有合伙律师5名。目前拥有专职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行辅人员等30多名。 本所汇聚了一批具有深厚法学理论功底和实务经验的业内精英,现有专职律师中有近20名律师具有10年以上的执业经验;多数律师毕业于国内名牌院校,且在执业之前,曾长期在大专院校、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及大中型企业从事法学教学和研究、司法实践、企业法务等工作;50%以上的专职律师具有多专业的教育背景。 “诚驭律师,法律之师;律师诚驭,心通境雅”,本所秉承专业、勤勉、高效原则,注重与客户用心沟通,解决客户面临的窘境。我们始终立足于法律服务的前沿,力争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点击查看详细介绍 |